应急办是负责全院各类应急事件的防控、协调处置和管理,以及对外承担卫生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等,负责卫生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及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体系。
2.认真研究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过程等属性,科学分类处置,制定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行政职能:
1.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医院应急医疗救援的各项准备,执行和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适合医院具体情况的重大灾难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收集、统计汇总和发布,及时掌握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撰写医院应急工作评估报告和总结。
4.组织承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服务职能:
1.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负责协调药剂、卫生材料、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及调用工作。
2.负责组织医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